2024年奉化区小学录取流程一览

导语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已公布,明确新生入学均实行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为报名日每天7:30—22:30。

  2024年奉化区小学录取流程一览

  录取流程

  各学校依法先完成奉化区户籍学生招生入学,再视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分类按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一)小学一年级奉化区户籍学生录取

  1.第一阶段:公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1)各学校根据招生管理系统上报名学生的条件进行分批排序(附件2),确定录取顺序。

  (2)各学校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依批次按序录取,未被录取的自动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3)招收第一至第五批、第七批次学生时,若某一批次不能全部录取的,按本学区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招收第六批次学生时,按住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4)第八批次学生先按户籍报名入读对应学校,再进行特殊情况登记(具体见“四、特殊情况申请”)提出调剂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条件及相应学校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调剂。

  (5)城区(锦屏、岳林街道)学生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不能自降招生批次。

  2.第二阶段:未被录取学生调剂录取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报名条件及所在镇(街道)学校学位剩余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录取。

  (二)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录取

  随迁子女录取作为招生的第三阶段,公、民办学校同步录取。学位宽裕的学校可以将第三阶段合并在第一或第二阶段同步录取。

  1.以房入学。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我区购买住房(产权证为唯一依据,其他均无效),但户籍未迁入我区的随迁子女,以房申请入学,按住房产权证先后顺序录取。还未在我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及时申领。

  2.城区间流动入学宁波市内其他区(不含县市)户籍的,不需要办理居住证,不参加量化积分,以“户口簿”“实际在奉工作、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租房协议、工资单、纳税证明等)”和“社保缴纳记录”申请入学,以实际在奉工作居住时间长短为序。

  3.以《浙江省居住证》入学。以居住证地址所处镇(街道)申请相应学校入学,按量化积分高低排序。量化积分申报方式、地点、时间等见《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以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积分为准。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录取。申请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奉化区取得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的,在各学校相应批次招生完成后,根据申请人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内有稳定职业和相对固定住所情况、在宁波市内社保缴纳时间长短情况等,依次录取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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