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象山县城区初中报名条件一览
导语 象山县教育局2023年中心城区公办小学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招生学校包括中心城区各义务段公办学校。其中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分为北区和南区,丹城五小教育集团分为丹南校区和政实校区。
2023年象山县城区初中报名条件一览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中心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
1.持有丹东、丹西街道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已在中心城区小学进城就读,要求继续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非丹东、丹西街道户籍,在中心城区购房、经商(象山户籍)、务工(象山户籍)、持《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家庭(非象山户籍)等符合《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相关条件的非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根据县级及以上政策规定需在我县入学的适龄少年,包括:
(1)新生监护人为在象烈士军属、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适龄少年;
(2)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象教〔2022〕3号)文件规定的人才子女;符合《象山县“330”企业梯度培育方案(试行)》(象委办【2021】26号)中的企业人才子女以及县内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才子女;
(3)在本县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适龄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只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升学的,根据休学有关规定,由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读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各学校要加强宣传,确保法定年龄的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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