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海区庄市街道初中招生报名通告

导语 镇海区教育局公布关于2023年庄市街道初中招生的通告,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镇海区庄市街道初中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学生,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利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入学报名。

  2023年镇海区庄市街道初中招生报名通告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庄市街道初中招生工作,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庄市街道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报入时间截止2023年5月17日)。

  2.非庄市街道户籍,父母在庄市街道拥有独立产权房产的镇海区内小学毕业生(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及以上,房产权证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5月17日)。

  3.镇海区内小学毕业,随父母居住在庄市街道,符合《2023年镇海区流动人口子女量化积分入学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政策性借读生等优抚优待对象。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

  时间:5月23日—5月27日(每天7:30—22:30)

  2.报名步骤

  (1)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镇海区庄市街道初中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学生,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利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或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入学报名。若没有账号先实名注册;

  (2)在选项栏中选择“宁波市”--“镇海区”;

  (3)在“宁波市幼儿园入学、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点击下侧的“初中一年级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系统;

  (4)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意愿选择”并“提交”,完成报名。

  三、报名证件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证件材料:

   户口簿(整本)、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盖章的抵押证明)、土地证(农村宅基地需上传,自建房需上传村证明)、拆迁协议(若涉及房屋拆迁时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若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时需上传)、无房证明(申请祖孙房时需上传)。

  申请积分入学的还需要上传社保参保证明(因企业原因社保缴纳在镇海区外、宁波市辖区的还需上传劳动合同)、居住证(双方)、量化积分确认单。

  申请特殊优抚的还需要上传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相关情况证明,具体见系统要求。

  四、录取办法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产权住房等情况(“户”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房”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住宅产权住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如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庄市街道在读,则顺序排后),按下列先后顺序分批有序录取: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按照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4.“无房无户”适龄儿童按照量化积分高低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5.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招生时间安排

  1. 5月23日—5月27日每天7:30—22:30,系统报名。

  2. 5月31日前完成报名资料信息核验。

  3. 6月10日前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第二次确认。

  4. 6月20日—6月22日 民办学校录取。

  5. 6月20日—8月31日 公办学校录取;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发放入学通知书(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中兴中学:86699368

  庄市(逸夫)学校: 55874515

  七、温馨提示

  如您的孩子不符合我街道报名条件,请尽快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就读,以免耽误孩子学习。如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报名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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