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2021年报名录取流程一览
导语 镇海区教育局公布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安排、招生流程等信息。
镇海区2021年报名录取流程一览
录取流程
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按以下基本流程进行:
(一)民办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志愿优于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志愿中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进入公办学校相应录取批次。
(二)公办学校根据“先片区、后学区”原则,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顺序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
如“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片区内相应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户籍迁入该片区时间先后录取;同一片区内学区间不平衡的,按照“户、房”对应情况(户房是否一致)以及户口迁入时间先后调剂。
适龄儿童少年出生申报时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处,父母双方在宁波大市内均一直无房(需提供无房证明),随父母居住在祖辈处(居住地为祖辈产权住房),视同“有户有房”。
农村户籍儿童少年因分户、合户以及拆迁等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种特殊情况,视实际情况而定。
(三)政策性借读生录取。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量化积分录取(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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