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波小学入学条件汇总
导语 宁波小学新生入学条件有哪些,每个区县都不一样。还会区分是否有本地户口和是否有学位房等条件哦。
2018宁波小学入学条件汇总
2018宁海小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并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划片招生、分类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住户一致”优先、按顺序录取的原则;
(四)坚持控制班额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义务教育段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以下统称为新生)。具体分三类:
第一类:新生为学区户籍对象。
第二类:新生为非学区户籍对象,但其父母已在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证的。
第三类:新生为县内户籍但非学区户籍且无学区房产,截至当年4月30日,其父(母)已在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连续满两年及以上(两年内无间断,查验时仍登记在册);
或其父(母)已在学区内单位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满两年及以上,并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两年及以上的(社保两年内无间断,查验时仍在参保,三个月以上补缴无效)。
从2020年起新生父(母)在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的,必须同时缴纳连续满两年及以上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类对象招生,城区严格按上述标准执行,其他乡镇(街道)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放宽条件要求。
非宁波户籍且无学区房
非县内户籍且无学区房产的新生,按《2018年宁海县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进行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符合本学区第一类划片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房产权证(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为依据,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顺序录取。
(二)符合本学区第二类划片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房产权证(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为依据,在第一类对象安排之后,如果房产所在学区学校还有招生余额数时,按顺序录取。
(三)城区第三类对象(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达到录取划定分数线的对象)根据新生意向,须参加有招生余额学校的电脑派位(凡选校意向人数大于招生余额数的学校均进行电脑派位)。每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电脑派位,按“电脑派位、随机招收”的方式入学,电脑派位未入围者随机安排就读学校。
城区第一类、第二类对象均不得参加电脑派位。
其他乡镇(街道)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第三类对象招生办法。
(四)新生父母符合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的,经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五)烈军属子女、安置军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学龄儿童,经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六)在2018年5月1日至招生结束期间,户籍迁入本学区内的学生,按非本学区生处理,由招生办公室视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七)自愿放弃房产所在学区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后又转回学区学校的,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应对照转学条件,视学额情况安排入学。
新生入学名单由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示5天。入学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