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图书馆怎么办理读者证?

导语 2020上半年已经过去一半了,象山县图书馆可以办借阅证吗?怎么办理呢?

   一、适用范围

  宁波市公共图书馆借阅卡适用于宁波市公共图书馆联盟馆,具体包括:宁波市图书馆、海曙区图书馆、江东区图书馆、江北区图书馆、镇海区图书馆、北仑区图书馆、鄞州区图书馆(大学园区图书馆)、余姚市图书馆、慈溪市图书馆、奉化市图书馆、宁海县图书馆、象山县图书馆以及宁海县下辖各乡镇(街道)图书分馆。

  宁波市公共图书馆联盟目前共拥有中文纸质图书330万余册,年订阅纸质期刊1万余册,年订阅电子期刊1万余种,电子图书100万余种。读者可持证在上述图书馆阅览、外借图书,所借图书通借通还。   

   二、借阅卡办理与退还

  (1)借阅卡的发放

  办理借书证,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填写读者登记表,即可办理。首次办卡免费。收取押金100元,一次可借图书10册,借期30天,续借30天。

  (2)借阅卡的退还

  读者可随时在图书馆开放期间退还借阅卡,但读者办卡和退卡地点必须一致。

  退还借阅卡须凭本人身份证、押金收据及借阅卡;如代为退卡,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退还借阅卡前须归还所借书刊,并结清相关费用,再退还押金,退卡后借阅卡还回图书馆

  三、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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