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清明宁波哪些地方需要交通管制

导语 4月3日、4日两天交通管制仅限鄞州五乡、东吴方向,其余路段在4月1日、2日、5日进行管制,具体管制区域详看正文。

  宁波清明交通管制区域

  (一)4月1日、2日、5日,东线往五乡、东吴等方向交通管制。

  1.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专线车、摆渡车、巡游出租车、摩托车外)在329国道(东环南路至璎珞村新老329国道交叉口)通行和停放。

  2.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专线车、摆渡车、巡游出租车、摩托车外)在绕城高速五乡地面辅道(五乡北路至329国道)由北往南通行和停放。禁止机动车(除公交,摩托车外)在江邵公路从蟠龙北路口往北方向通行。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摩托车外)在石龙线(江桥村口至殡仪馆三岔口)由北往南通行。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摩托车外)在太白路(宝瞻公路至北仑段)通行和停放。禁止机动车在东外环从高架匝道和地面道路往东进入329国道。

  3.禁止机动车在双峰路、懋德路、凤凰路、宝同路、宝林路、同心路、太史湾村道(江邵线以东)、育王公墓入口村道、明伦村东侧村道通行和停放。禁止机动车从后塘河路往329国道中洲集团路口方向通行和停放。

  4.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专线车、摆渡车、巡游出租车、摩托车外)在宝瞻公路(鄞县大道至环城南路东延伸段)由南往北通行。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专线车、摆渡车、巡游出租车、摩托车外)在宝瞻公路(环城南路东延伸段至329国道)通行。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专线车、摆渡车外)在清河路(包括往北延伸至329国道的公铁立交下穿道路,下同)和轨道交通1号线宝幢站通行和停放。禁止非机动车在明南路、清河路通行。禁止过境机动车在生姜村村道(鄞县大道至环城南路)通行。

  5.3月31日15时至4月2日14时、4月4日15时至5日14时期间,禁止机动车(除公交外)在明南路(公交专线、摆渡车临时始发站)通行和停放。

  6.禁止货车(包括已办理“禁货”通行证车辆,下同)在329国道(东环南路至璎珞村新老329国道交叉口)、盛梅北路(宁东路以南)、五乡工业区道路、绕城高速五乡地面辅道、江邵公路、北仑沿山公路、215省道盛宁线(鄞县大道以北)、盛梅公路、鄞县大道(东环南路至东吴)、宝瞻公路(鄞县大道以北)、通途路(泰山路以西)、百丈东路延伸段道路通行。

  7.禁止非浙B号牌机动车从高速公路鄞州东(原五乡育王)收费站驶出。

  8.禁止货车从高速公路鄞州东(原五乡育王)收费站驶出。禁止机动车(除巡游出租车外)从高速公路鄞州东(原五乡育王)收费站驶出后左转进入宝瞻公路。

  9.往同岙、宝幢、育王、沙堰方向扫墓的市民,推荐乘轨道交通1号线至宝幢站后换乘摆渡车、公交车。

  10.从舟山、北仑往返宁波市区途经329国道、宝瞻公路的机动车,应改道走高速公路或江南路。

  11.4月5日,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摩托车外)在韩天线(宝瞻公路至东吴画龙村)通行。往东吴天童生态公墓方向扫墓市民,车辆可停放至天童风景区临时停车场后,换乘公交摆渡车。4月1日、2日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摩托车外)在韩天线(东吴画龙村至宝瞻公路)由南往北通行。

  (二)4月3日、4日,东线往五乡、东吴等方向交通管制

  12.6:30-9:00期间,禁止黄牌货车在329国道(东环南路至富春江南路)、宝瞻公路(鄞县大道至329国道)、太白路(沙明段至宝瞻公路)通行。禁止黄牌货车从高速公路鄞州东收费站(原五乡育王出口)下高速。

  13.5:00-12:00期间,鄞州区五乡镇下列道路实行机动车单行交通组织,具体如下:

  (1)往九峰陵园、凤凰公墓、永安公墓和青龙山墓园方向的,应按照329国道—宝同路—同心路—329国道单向通行;

  (2)往永安马龙公墓和宝瞻公墓方向的,应按照329国道—宝同路—宝林路—同心路—329国道单向通行;

  (3)往凤凰工艺墓园、潜龙公墓、宝幢联合公墓、如意公墓方向的,应按照329国道—宝同路—凤凰路—329国道单向通行;

  (4)往同泰嘉陵、永久墓园方向的,应按照329国道—双峰路—懋德路—329国道单向通行;

  (5)同泰嘉陵与太史湾连接线实施东往西单行。

  (6)往育王公墓方向的,应按照329国道—育王公墓入口村道—明伦村上街—明伦村东侧村道—329国道或329国道—育王公墓入口村道—明伦村上街—阿育王寺西侧村道—329国道单向通行。

  14.5:00-12:00期间,禁止大型客车及黄牌货车进入鄞州区五乡各墓区内。

  (三)西线往集士港镇、鄞江镇、章水镇、四明山区等方向交通管制

  15.禁止货车在童深公路、汇士路、甬梁线(马车桥至甬金连接线段)、栎高线(望童路以北段)通行。

  16.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专线车、摆渡车、摩托车外)在集士港山下庄村道(北至甬梁线,南至双银村、深溪村)、甬梁线(周家浦加油站至中山西路)、中山西路(甬梁线至广泽路)、广泽路、汇士路所围成的封闭区内道路(包括集士港山下庄村道)通行和停放,甬梁线(周家浦加油站至中山西路)、中山西路(甬梁线至广泽路)实行东往西单向通行。

  17.往集士港山下庄、双银、深溪方向扫墓的市民,推荐乘轨道交通1号线至高桥西站后换乘公交摆渡车。

  18.禁止大型客车(除公交车外)、大型货车从望童路上陈村岔口驶往大雷、爱中方向。

  19.往鄞江芝山方向扫墓的机动车实行单向通行,一律沿荷梁线、芝山村、横鄞线(大桥村)方向行驶,车辆停放到附近临时停车场。禁止黄牌货车在横鄞线、荷梁线、芝山村道路通行。

  20.海曙区樟村沿溪公路实行机动车分时段单向通行,当日中午12时前,一律从宁波往樟村、杖锡方向通行,12时以后,一律从樟村、杖锡往宁波方向通行。禁止大型货车在荷梁线、沿溪公路通行。

  (四)北线(江北区)往黄夹岙、慈湖、白米湾等方向交通管制

  21. 往江北黄夹岙公墓的机动车,一律从319省道甬余线、新勤黄线进入黄夹岙,再经黄夹岙公墓傍山便道、慈湖村至勤丰村村道、环湖路、东城沿路、骆慈公路驶出,实行单向交通(除环湖路外)。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中型及以上客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车、正三轮摩托车通行。

  22.往江北慈湖公墓的机动车,一律从骆慈公路、环湖路驶入,停放到慈湖中学对面停车场(村内车辆除外),驶出经环湖路、东城沿路、骆慈公路,实行单向通行。

  23.往江北白米湾公墓的机动车停放到金山路、通惠路(靠近白米湾公墓)的临时停车点。禁止机动车在江北白米湾村道、白米湾墓区道路通行。

  24.禁止机动车(除摩托车外)在江北黄保线由东往西通行。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在江北东保线(骆观公路以北)、黄保线、鞍保线通行。

  (五)4月1日、2日、5日,北线(镇海区)往九龙湖等方向交通管制,管制时间从当日凌晨2时起至当日14时管制结束。

  25.禁止货车(除皮卡车)在镇海汶骆路(慈海北路至九龙大道)由东往西、西经堂路(九龙大道至长应路)由东往西、汶骆路(九龙大道至汶秦路)、九龙大道(汶骆路至慈溪交界处)、镇海沿山路(慈海北路至滕山路)、滕山路(沿山路至龙源路)通行。

  26. 禁止货车(除皮卡车)在绕城高速九龙湖互通出口向北(九龙湖方向)通行。

  27.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专线车、二轮摩托车外)、人力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在镇海沿山路(军分区门口至滕山路)由东往西、汶胜路(长应路至汶骆路)由北向南通行、九龙大道(龙源路口至慈溪交界处)、香山路(九龙大道口以西段)、汶骆路(三星路至民胡路)通行。

  25.禁止货车(除皮卡车)在镇海汶骆路(慈海北路至九龙大道)由东往西、西经堂路(九龙大道至长应路)由东往西、汶骆路(九龙大道至汶秦路)、九龙大道(汶骆路至慈溪交界处)、镇海沿山路(慈海北路至滕山路)、滕山路(沿山路至龙源路)通行。

  26. 禁止货车(除皮卡车)在绕城高速九龙湖互通出口向北(九龙湖方向)通行。

  27.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专线车、二轮摩托车外)、人力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在镇海沿山路(军分区门口至滕山路)由东往西、汶胜路(长应路至汶骆路)由北向南通行、九龙大道(龙源路口至慈溪交界处)、香山路(九龙大道口以西段)、汶骆路(三星路至民胡路)通行。

  (六)南线往姜山、横溪、东钱湖等方向交通管制

  28.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专线车、摩托车外)在奉郭公路(奉化316县道白杜加油站路口至横溪宁横线路口)由南往北通行。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外)在宁裘线(新鄞横线石桥红绿灯路口至浙东精密铸造厂)由云龙往横溪方向通行。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专线车、摩托车外)从徐王路西往北左转弯进入兴凯路、从兴凯路南往西左转弯进入徐王路、从云龙工业区往顿岙公墓方向通行。

  29.禁止黄牌货车在姜丽线(天童南路至奉化316县道)、奉郭公路(奉化316县道白杜加油站路口至横溪宁横线路口)、姜横线、老宁横公路(石桥信号灯路口至新老宁横连接线叉口)、锁岚路、鄞城大道(奉郭线—郭家峙村)、215省道盛宁线(郭家峙村—俞塘村)通行。

  (七)其他事项

  30.严禁在上述管制道路两侧和轨道沿线站点路口停车、设摊,违反规定的依法处罚,影响通行和安全的一律拖离车辆。

  31.投入清明运输的客运车辆须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共同核发的清明运输通行证,按核定线路营运,在指定地点上下客,严禁随意停车、搭客。

  32.对违反规定通行和停放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处罚。相关部门的工作车辆、管制路段沿线单位及因有“进穴”等特殊情况需要祭扫的市民要求车辆通行的,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和申请报告从3月28日起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受理市级单位参与东线清明保障,往鄞州区五乡、东吴方向的工作车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海曙大队集士港中队(受理往海曙区集士港方向管制道路的工作用车和村内车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鄞州大队(受理区级单位参与东线清明保障,往鄞州区五乡、东吴方向的工作用车)、鄞州区五乡镇政府及辖区交警中队(受理鄞州区五乡、东吴方向管制道路的沿线单位、居民车辆)、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警大队(受理往镇海区汶骆方向管制道路的工作用车和沿线单位、居民等车辆)办理通行手续,并按指定路线和地点通行和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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