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最新政策

导语 宁波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41号),包括多种补贴政策,一起来看。

  2021年宁波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最新政策

  享受对象

  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1.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奉化区及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执行)。享受期限除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后,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延长期间按其原享受标准给予补贴。甬政办发〔2020〕41号文件生效前期满人员,可持身份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其他期满人员自动延长享受期限,无需办理延期手续。

  2017年1月1日前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期满后从事灵活就业未间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继续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失业登记后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失业登记后再次从事灵活就业的,可直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经办方式

  符合条件对象可通过浙江政务网申报,或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按季发放。

  所需材料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3.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4.《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非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无需提供)。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型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其他

联系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参保情况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注:本表经有效填报,应及时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本人承诺:本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贴。相关信息出现变动时,承诺及时告知原登记机构。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1.就业困难人员类型:(1)本市户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且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失业人员;(2)持有《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的失业人员。

  2.此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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