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21象山新冠疫苗禁忌接种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2021年7月14日,象山县公布《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第十号通告》,根据公告,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象山方舱接种点或属地卫生院开具。

  办理2021象山新冠疫苗禁忌接种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材料:

  需出具身份证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

  具体政策:

  2021年7月14日,象山县公布《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第十号通告》:

  7月15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包括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养老场所、宗教场所、公交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港口码头、宾馆(旅馆)、民宿、农家乐、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集贸市场、景区、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影院、KTV、网吧、健身房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标识码“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并报告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

  政策来源:点击查看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接种证明】获取宁波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办理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材料、接种禁忌症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