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宁波最新政策一览

导语 2020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宁波有哪些条件?2020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宁波最新政策有哪些?

  2020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宁波最新政策一览

  宁波发布“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最新政策,该政策自2020年9月11日起施行!

  本次户口迁移政策调整,主要涉及放开放宽居住就业落户、投资创业落户、人才落户条件和便利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等4个方面,调整力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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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户条件:

  1、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

  这是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的要求,根据宁波城市定位而制定。

  2、为便利长三角地区人员来甬落户,宁波推出落户便利化举措。

  新政规定,现户口登记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内,在我市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

  这里不作合法稳定就业的要求,等同于省内户口自由迁移,取消省内户口登记满5年或本市户口登记满3年要求,迁移对象增加了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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