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中考报名信息大汇总

导语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 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5〕21 号)要求,宁波各地公布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信息。

  2025年宁波中考报名信息大汇总

  镇海区

  各初中学校: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 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5〕21 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初中学籍在册的镇海区应届初三学生。

  (二)高层次人才(由市、区相关人才部门认定)的非镇海区户籍但具有镇海区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其他户籍(指非浙江省户籍、非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等)、初中学籍在册的镇海区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镇海区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 年内有 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仍可报考我区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四)户籍在中考报名前已在镇海区,初三在区外就读,要求回镇海区升学的应届考生。

  (五)18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镇海籍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镇海区初中毕(结)业证书。

  (六)高中段学校在籍学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月26日至3月2日。其中回原籍考生和历届生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场报名,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2日。

  (二)报名办法

  2025年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初中学校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及家长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并在校内安排备用计算机供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均需随带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随带考生个人证件照、户口簿户主页、考生姓名页图片文件。考生要保管好网上报名的密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仔细核对。对因本人密码泄露或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下列考生随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同步确认:

  1.镇海区户籍的历届生,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初中毕(结)业证书(或原毕业学校证明);

  2.户籍在镇海区,初三在区外就读,要求回我区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证件照图片文件(6个月内近照,分辨率大小640×480,文件大小在150K-200K,白底无渐变色)、户口簿户主页和考生页图片文件。

  上述两类考生现场报名时间:2月28日至3月2日

  现场报名地点: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镇海区骆驼街道永乐西路700号)。

  镇海区各初中学校的应届考生向就读学校咨询和报名。

  (三)其他说明

  户口迁入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以后的非镇海区初中毕业生要在我区参加中考,在高中段志愿填报时只能填报我区的民办高中(蛟川书院高中和赫威思高级中学)。

  回宁波大市外户籍地升学的考生可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成绩。

  三、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138 号),考生须交纳招生考试费 65 元/人。

  北仑区

  各初中学校: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5〕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确保中考报名、中招组织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具有北仑区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浙江省户籍和北仑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和北仑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北仑区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北仑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同时具有北仑区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北仑有合法住所(含租赁)与合法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北仑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北仑区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同时具有北仑区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北仑有合法住所(含租赁)与合法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北仑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七)高中段学校在籍学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2025年中考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3月2日

  中考报名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对接至“宁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北仑区内应届初三学生、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向初中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由相应学校统一完成网上报名。

  户籍在北仑区初中在区外就读,要求回我区报考高中段学校的应届初三学生,请于2025年2月26~28日向北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请随带户口簿、证件照电子文件(6个月内近照,白底,分辨率大小640×480,文件大小在150K~200K)、学生基本信息表(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的,由就读学校从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在浙江省外学校就读的,提供就读学校学籍证明作替代);报名地址:北仑区行政中心B座四楼区教育局412室,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3966。

  回宁波大市外户籍地升学的考生可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成绩。

  三、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138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5〕21号),考生须交纳招生考试费65元/人。

  奉化区

  各初中学校、相关直属单位: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5〕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确保中考报名、中招组织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具有奉化区户籍和其他区(县、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浙江省户籍和奉化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奉化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宁波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奉化区外户籍但具有奉化区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奉化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宁波市内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2025年仍可以报考中职学校。

  (六)18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须具有奉化区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宁波市内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2025年仍可以报考中职学校。

  (七)高中段学校在籍学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

  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2025年中考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3月2日。同步进行中考体育考试、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报名。

  (二)中考报名工作由奉化区教育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对接至“宁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三)奉化区内学校学籍的应届、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向初中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由学校统一完成网上报名。

  (四)奉化区外学校学籍的奉化区户籍学生,回奉化参加中考的,于2025年2月26日至3月1日向奉化区教育考试中心(桥西岸路128号区教育局二楼,联系电话88518309)报名,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和考生页图片文件、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就读初中在学籍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考生证件照图片文件(6个月内近照,分辨率640*480,文件大小150K-200K),由奉化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由奉化区教育考试中心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五)回奉化区外户籍地升学的考生可以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成绩。

  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138号),考生须缴纳招生考试费65元/人。

  余姚市

  为做好2025年余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确保中考报名、中招组织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县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以下简称回户籍地考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初中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姚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七)高中段学校在籍学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

  、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3月2日。

  2025年余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由余姚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管理科(世南东路58号)具体负责,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62708664。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对接至“余姚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余姚市内应届、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向初中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由其学籍学校统一完成网上报名。回户籍地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向余姚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管理科(世南东路58号)报名,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和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

  三、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138号),考生须交纳招生考试费65元/人。

  四、报名要求

  (一)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应当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回宁波大市外户籍地升学的考生可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成绩。各校要依托学籍系统等大数据信息,严格排查,防止在籍学生缺考、漏考。各初中学校要精准掌握在籍应届毕业生未在当地报名中考的原因、去向等情况,报局招生考试管理科审核汇总。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报名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验证,对于使用虚假或失效的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宁波大市内回户籍地考生科学实验操作测试、体育考试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原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成绩证明,考试成绩予以承认。宁波大市外回户籍地考生须回到中考报名地初中参加科学实验操作测试、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是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校务必切实加强报名工作组织领导,宣传报名政策和具体办法,严格按规定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各项工作。各初中要落实考生资格审核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报名资格审核,对相应证件、相关材料和户籍学籍等信息进行严格核查,确保程序规范、信息准确。

  慈溪市

  关于做好2025年慈溪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确保中考报名、中招组织工作有序、平稳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5〕21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含前湾新区,下同)户籍且具有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且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本市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且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七)高中段学校在籍学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

  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2025年中考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3月2日。

  中考报名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对接至“宁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宁波大市内应届、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向初中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由其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完成网上报名。回户籍地考生向慈溪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回宁波大市外户籍地升学的考生可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成绩。借考考生必须于2月26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考申请,填写《慈溪市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审核。

  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138号),考生须交纳招生考试费6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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