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鄞州实物配租保障政策
导语 申请鄞州区公租房,除需满足《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满足有关收入、财产、住房条件以及非本地户籍申请对象有关学历、职称等要求。
2023宁波鄞州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政策
实物配租保障
(一)2023年1月31日前已受理的,经审核确认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准租家庭,根据意向登记的公租房片区(项目)和核准套型,按受理登记先后确定排序;其中,对低保、低边、特困、优抚对象、重度残疾家庭予以优先配租。
(二)2023年1月31日起受理的,具备保障资格的意向登记实物配租家庭,按月为一个批次,根据《细则》规定的类别、情形优先规则进行排序,其中同类别同情形除具备优先条件外,根据受理登记先后进行排序。
(三)公租房配租定位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定期组织实施,根据可配租房源数和实物配租保障家庭排序情况,采取自助摇号配租、依序抽签选房、在线自主选房等方式进行。
(四)探索实行公租房小区住户行为积分制,对正向积分达到规定值的,可予以减免租金等实质性激励;对负积分达到规定值的,可直接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或取消实物配租转为货币补贴保障。具体实施方案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公布后实施。
政策来源:鄞州区住建局,原文http://www.nbyz.gov.cn/art/2023/6/28/art_1229460047_1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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