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房票怎么购买二手房?

导语 《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具体的房屋征收项目如果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被征收住宅用房(含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用房),按规定制定房票安置方案并经区政府批准的,都可按房票政策实施。

  宁波镇海房票怎么购买二手房?

  是否可选二手房,以公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二手房购买方式

  应凭房票、房票记载人新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房票结算窗口办理结算兑付手续。房票记载人可凭二手房网签合同申请先行结算票面金额及利息,完税并登记不动产权证后再结算购房奖励。

  转让规则

  按照本办法出具的房票每一张允许实名转让一次,但不得分割转让,且房票记载的原兑付期限不变。受让人在兑付期限内只能通过在本区内购房进行兑付结算。

  房票转让应当经双方当事人现场共同确认,凭房票、身份证明、房票转让合同等办理实名转让手续。转让必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房票结算窗口备案登记及承办银行实名背书后方可发生效力。

  政策来源:镇海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s://www.zh.gov.cn/art/2023/7/25/art_1229034598_59254029.html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房票】即可获取宁波房票政策最新消息、票面金额、使用方式(购房+兑现)、购房优惠政策、转让规则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