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哪些人可以参保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

导语 今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共有四个保险项目,分别为: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

  2023哪些人可以参保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

  参保范围和对象

  凡本市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就业组织(包括省部属在甬单位)的身体健康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均可依据自愿原则,由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组织集体参保。

  集体参保原则上参保人数应占本单位在职职工的80%。

  保障责任

  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主动脉手术等7类大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医疗互助】获取2023年度宁波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条件+参保入口、报销条件、补贴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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