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对象包括哪些?
导语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制定《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配套印发《宁波市鼓励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
宁波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对象包括哪些?
补贴对象
2023年3月1日(不含)前注册登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车辆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且车辆报废时间为2023年5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车辆报废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和2013年至2017年间登记上牌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
有关定义
(一)老旧柴油货车:是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的营运燃气货车,不包括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以《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类型登记信息为准)。
(二)老旧柴油货车属地判定:按《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注册所属的现行行政区域为准。
(三)车辆使用年限计算:为车辆报废交售日期减去车辆首次注册登记日期所得年数。
(四)国四车辆营运属性确认方式:车主持有本市交通部门核发的2023年2月28日当日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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