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海县幼儿园报名房产要求
导语 宁海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公布,以各乡镇(街道)为单位设立招生区域,全县共设18个招生区域。
2023年宁海县幼儿园报名房产要求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小班新生,即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具体分三类:
第一类为户房同区域对象:适龄儿童为本区域户籍对象,同时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在本区域内购房,并持有房产证。
第二类为有户无房或有房无户对象:适龄儿童为本区域户籍对象,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区域无房;适龄儿童为非本区域户籍对象,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区域内购房,并持有房产证。
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与房产登记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4月30日。
第三类为区域内既无户籍又无房产的宁海籍适龄儿童和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特殊房产规定
下列四类特殊房产,经各区域教育管理办公室(管理中心)查验确认后,视作有效房产。
(一)集体性质住宅房产未取得房产证,提供了产权来源和近六个月水费、电费缴费发票与开户合同等材料。
(二)购买未交付使用在建商品房(住宅),提供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及按揭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房屋被政府拆建,提供了所属地块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内的拆建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拆建估价报告等材料。
(四)在2014年3月10日之前,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或者在2014年3月10日至2018年4月30日之间,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不含50%)的。
下列两类特殊房产不能作为入园依据:一是在2018年5月1日(含)之后幼儿父(母)拥有与他人共有的住宅房产;二是幼儿父母的商铺、商业店面、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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