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曙集士港镇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导语 海曙区2023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直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幼儿园具体实施。
2023海曙集士港镇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
托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2月28日出生的幼儿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报名:
1.户籍在集士港镇且在集士港镇有家庭住宅房(房屋所有人仅为父、母)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在集士港镇但集士港镇内无家庭住宅房的适龄儿童。
3.无集士港镇户籍但在万科金色城市小区一期、二期,格兰春晨小区一期、二期或橄榄树雅苑小区有家庭住宅房(房屋所有人仅为父、母)的适龄儿童。
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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