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象山县丹桂花园人才公寓二期上市交易承诺书

导语 根据《象山县丹桂花园人才公寓(二期)销售管理办法》(象政发〔2022〕3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丹桂花园人才公寓(二期)第三次申购报名工作。

  2023象山县丹桂花园人才公寓二期上市交易承诺书

  若成功申购丹桂花园二期人才公寓,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且在象实际服务月数满60个月后方可上市交易。取得不动产权证已满5年,但在象山实际服务期限不足60个月,须按比例退还购房优惠,应退还金额=已享受的购房优惠-(已享受的购房优惠/60月*实际服务月数)。在象实际服务月数的计算,从人才公寓的销售合同在住建部门的备案日期起到在象停止缴纳社保日期止。

  点击下载:象山县丹桂花园人才公寓(二期)上市交易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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