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象山县丹桂花园人才公寓二期申请表(样表+下载)

导语 根据《象山县丹桂花园人才公寓(二期)销售管理办法》(象政发〔2022〕3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丹桂花园人才公寓(二期)第三次申购报名工作。

  2023年象山县丹桂花园人才公寓二期申请表(样表+下载)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请正反面打印。

  点击下载:象山县丹桂花园人才公寓(二期)申请表.doc

  申购条件(须同时具备)

  1.人才所在单位必须在我县注册登记,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和金融保险机构;如为企业,须独立核算且在我县纳税的实质性正常运营企业。

  2.在象山实际工作满三周年,在职在岗,且继续与工作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周年以上,年龄计算节点至2020年11月20日。

  4.在象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2020年11月20日之后购房的,此次申购可认定为首次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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