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现房购房补贴申报指南(入口+流程+材料)

导语 在宁波市的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和灵活就业的人才,符合条件可申报基础人才购房补贴。

  2023年宁波现房购房补贴申报指南(入口+流程+材料)

  政策内容

  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 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引进后在甬累计缴纳社保 满 6 个月后可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 8 万元。

  申报入口

  1、电脑端: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

  2、移动端:浙里办APP→宁波“人才码”平台→“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现房)” 模块

  申请步骤(现房)

  购房补贴期房补贴申请模块和现房补贴申请模块大体相近。

  首页点击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阅读政策说明,点击确认,选择补贴申请。进入补贴申请页面。

  基本信息页面和期房资格认定一致,填写相关基本信息,确认系统读取社保卡等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购房信息页面。

  购房补贴页面进入前会读取申请人的房屋信息和契税信息,若申请人有且只有一 套房屋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出对应房屋信息,减少申请人填写工作,如果带出信息, 申请人需要核实房屋信息是否准确,未带出,需要申请人手动填写。

  购房信息页面填写对应房屋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已婚的需要上传配偶之情同意书,可在材料上传页面左上角下载(第一次申请选择已婚会自动弹出下载页面)。

  上传不动产权证(请上传日期页及信息页)和契税发票(“税种”为“契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以申报信息为准按需上传至申报系统。

  上传完材料后点击提交即可。

  申报流程

  购买现房的,需在缴纳契税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申报。

  (1)填报申请资料。申请人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 系统”PC 端(以下简称服务申报系统) 或宁波“人才码”移动端中“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现房)” 模块申报,填写相关信息,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拍照件。

  (2)初审。按财政负担归属原则由市服务总窗或区(县、 市)服务联盟窗口初审。

  (3)复核。初审通过后,市服务总窗报市人力社保局复核,区(县、市)服务联盟窗口报所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复 核。

  (4)资金拨付。复核通过后,按相关流程划拨至申请 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下同)。

  申报材料 (*为必传)

  二手房或已交付的期房(未做过资格审核)

  ①《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配偶知情同意书(资格认定)》(* 已婚人员提供。请在系统中打印,需配偶签字。)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学历人才提供)

  ③学历证书及高级职业资证书(*技能人才提供)

  ④婚姻关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 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房屋归属的相关证明)

  *⑤《宁波市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⑥不动产权证

  *⑦契税发票(“税种”为“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完税证明》)

  ⑧补充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上传《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个人历年参保证明》,打印方式:浙里办-“社保证明打印” -“个人社保证明”-“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 -选择“机 关事业养老保险”-查询; *部省属企业人员请上传由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出 具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查询范围为 “历年”。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获取宁波人才购房补贴最新政策、申报入口/条件/步骤流程、办理材料、最新申报有哪些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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