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异地贷款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宁波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异地贷款时,应提供申请书及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含房屋共有权人)资料

  1、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2、 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未婚证明等。

  3、 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居住证、关系证明(借款人与房屋 共有权人不在同一户口时提供)等。

  4、 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5、 住房证明。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家庭住房情况 查询证明等。

  6、 征信证明。包括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银行证明材料等。

  (二) 购房资料

  1、 购房证明。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存量房网签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法院拍卖确认书、契约等。

  2、 付款证明。包括分期付款发票(收据)、付款凭证、商业性借 款合同(商转公贷款提供)等。

  3、 权属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二 手房贷款提供)。

  (三) 购房地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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