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企业补缴社保费款时间

导语 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

  2022年宁波企业补缴社保费款时间

  实施期限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

  2.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

  3.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

  4.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补缴费款

  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

  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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