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宁波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申报对象
导语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20年度稳岗返还(原“稳岗补贴”)已经开始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可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申报。
2020年度宁波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申报对象
适用对象
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实施。
申请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管理运行规范且财务制度健全(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僵尸企业或严重失信企业不得享受稳岗返还);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三)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其他事项
(一)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社保费返还)政策今年不再实施。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稳岗】,获取宁波稳岗返还(原“稳岗补贴”)线上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材料/方式、线下申请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