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申请对象
导语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0〕41号)的相关规定,宁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可在线上申报。
宁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申请对象
享受对象
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被中小微企业招用,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经办方式
采取“零申报”方式办理,可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申报,或向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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