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失业补助金领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导语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扩大到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增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2021年宁波失业补助金领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领取条件

  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纳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更多信息: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相关文件,从2021年8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24元,比调整前增加216元,增幅为13.4%。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和30%计发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

  需要提醒的是,2021年8月、9月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差额部分,将在近期通过原发放渠道进行补发,失业人员无需提出补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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