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人才落户奖励申请对象包括哪些?哪些人可以申请?

导语 奉化区公布《宁波市奉化区人才落户奖励申请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常态化申报受理。

  奉化区人才落户奖励申请对象包括哪些?哪些人可以申请?

  申请对象

  1. 在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非事业身份人员;

  2. 来我区自主创业的人员;

  3. 在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4. 经领导小组认定,在经费自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研发、设计、规划、勘测、检测(检验)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林业、渔业技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

  注意

  1. 企业是指在我区注册登记和纳税的实质性正常运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有员工、有场地、有资金流水等),包括个体工商户、区属国有企业、本地法人金融机构,不含其他国有企业、金融分支机构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所指事业单位,不含宁波及以上垂直管理事业单位。

  2. 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应在当期我区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内工种;取得省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需经测评合格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相关政策。职称证书为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证书须换发为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 经宁波认定的高级及以上人才,参照“青英人才”标准享受和管理。人才分类认定参照《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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