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流程

导语 2021年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开始启动,规定条件的在奉化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

  2021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前必须先进行奉化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积分申请政策详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7〕116号)。本次积分申评途径为线下窗口受理,各镇(街道)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服务窗口进行受理(详见申请受理点信息)。奉化区流动人口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量化积分申评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8日(法定工作日);

  (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获得积分后,于规定时间内向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建设窗口(含溪口镇、莼湖街道)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1日(法定工作日);

  (三)核准后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按流动人口年度量化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奉化区年度指标数实施保障。超过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年度保障户数指标的,不安排轮候,下一年度需重新申请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当量化积分总积分相同且符合条件的家庭数量大于公共租赁补贴年度保障户数指标时,根据申请人基础项目积分总和高低情况进行排名,如基础项目积分总和再次相同的,根据《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其他相关规定

  (一)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时间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次月起享受,租赁补贴金额计算结果见角进元;

  (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区工作期间,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含),已享受过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再重复保障;

  (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期间,若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或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租赁补贴比例调整的,从不符合条件或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租赁补贴比例调整次月起停止发放或变更租赁补贴;

  (四)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实行年审制度,年审工作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未参加年审或年审后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奉化公租房】获取奉化公租房租赁补贴最新消息、申报时间/条件/材料/方式、补贴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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