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引进应届本硕生安居补助申请表(附下载入口)
导语 2018年10月11日之后市本级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生活安居补助。
宁波市新引进应届本硕生安居补助申请表(附下载入口)
宁波市新引进应届本硕生安居补助申请表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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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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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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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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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甬缴纳社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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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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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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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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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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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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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本人社保卡账号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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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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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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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人申请领取安居补助,以上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完整,对已填列内容核对无误,如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的,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此申请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同意向公众公开。 本人授权:本人授权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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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意见 |
经核,该申请者系 年 月 日 院校毕业的新引进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于 年 月 日 来我单位全职工作,符合申报资格。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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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意见 |
经核,符合申报条件,可享受新引进应届本硕生安居补助,实际可享受 万元。
经办人(签名): (受理单位盖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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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需提交材料: (1)《宁波市新引进应届本硕生安居补助申请表》(盖章)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以上); (4)普通全日制学历证明(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无房证明等。 此申请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可向公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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