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宁波市应届生安居补助怎么认定是应届生?

导语 2018年10月11日之后市本级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生活安居补助。

  申请宁波市应届生安居补助怎么认定是应届生?

  应届生认定

  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为准;海外学位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为准)。

  申报补贴所需材料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应届本硕生安居补助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以上)。

  (4)普通全日制学历证明(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5)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无房证明;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在甬缴纳社保满6个月) 。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安居补助】获取宁波多种安居补助发放政策、申报入口、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材料及方式!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