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湾新区安家补助申报条件+申报对象一览
导语 哪些人可以申报2020杭州湾新区安家补助?2020杭州湾新区安家补助申请条件有哪些?一起来看!
2020杭州湾新区安家补助申报条件+申报对象一览
申报对象+条件:
1.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新人社〔2016〕3号)文件规定,2015年8月12日—2018年10月10日期间,新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5)》所列各类高层次人才。
2.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转发宁波市〈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新人社〔2019〕29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0月11日以来,新区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所列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申报人才已通过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申报材料:
1.宁波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杭州湾新区新引进高级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点击下载)
其他事宜: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相关文件。
2.申报材料由企业(单位)统一向新区人才发展中心提交。地址:新区机电路498号(利时广场南150米,南洋商城对面)303室。
3.申报期限:2020年10月25日前。
联系人:景小兵,电话:6307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