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镇海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可以重复申报吗?

导语 2020镇海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其他补贴可以重复享受吗?申请了镇海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还可以申请其他补贴吗?

  2020镇海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可以重复申报吗?

  已享受高级人才购房补助、博士后出站补助、人才公寓货币补贴等相关政策性住房保障补助的人才,按就高不重复享受。

  申报对象+条件

  1.区内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并落户在镇海的外省特级教师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且在2019年度已申报过安家补助尚未补助完毕的人员。

  2.全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高级人才。此类人才的安家补助于市级安家补助拨付后予以申报兑现。

  申报安家补助的人才须符合正式引进工作满1年,引进时间以在本地缴纳社保时间为准。人才须与引进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全职在镇海工作(外籍人才每年在镇海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不在镇海区外从事实质性工作(学术兼职、顾问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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