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北区图书馆图书遗失要赔多少钱?

导语 2020江北区图书馆已经开放了,图书馆需要预约哦,但借的图书如果遗失了该怎么赔偿呢?

  一、图书污损、遗失的赔偿标准

   图书馆书刊属国有资产,读者应自觉爱护。读者借书时,应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图书一经借出,如读者发生图书遗失、撕页、污损等情况,按规则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1)普通图书污损赔偿标准,由工作人员按污损程度参照遗失标准酌情确定。

  (2)遗失赔偿标准:出版年份距遗失日期1年内,原价赔偿;1~5年,2倍赔偿;5~10年,3倍赔偿;10~15年,5倍赔偿;15~20年,10倍赔偿;20年以上,20倍赔偿。

  二、借阅卡办理

  (1)读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在一楼总服务台办理。免费办卡,无需押金。借阅卡长期有效。如代为办理,还须携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一张身份证在全宁波大市内只能办理一张借阅卡,请勿重复办理。下午四点后不再办理新卡、补卡、退卡手续。

  (3)借阅卡密码设定:读者办卡时请自行设定借阅卡密码。

  密码须满足以下条件:(1)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2)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字符这四种类型的三种或以上。

  三、图书借阅规则

  (1)一张借阅卡一次可外借图书10册,借期 30天。未超期图书可续借一次,自续借当天起往后延30天。

  (2)已超期图书须缴纳超期费0.1元/天/册,每册最高收费20元。

  (3)如有超期图书未归还,或超期费未结清,借阅卡无法再使用。需尽快归还图书,并结清费用,以免造成不便或损失。

  四、借阅卡补卡

  借阅卡一旦遗失,须及时挂失。挂失三天后,方可补卡。补卡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五、借阅卡退卡

  (1)读者退卡须携带有效证件原件,至一楼总服务台办理。如代为办理,还须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退证前须还清所借图书,并结清相关费用,退证后收回原借阅卡。

  (3)退卡后30天内不可重新办卡。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江北图书馆】获取江北图书馆预约入口、预约流程、借阅方式、续借办理、交通指南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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