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学生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导语 宁波在校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怎么办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宁波本地版为您解答!

关于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说明的通知

  根据公安部门的最新要求,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流程:

  (一)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本人申请书;

  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3.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 本人居民身份证;

  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2.本人申请书;

  3.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4.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 本人居民身份证;

  6.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补充说明:

  1.办理时间与地点:

  瑞金路派出所办理时间:每周三的工作时间。地点:白下区瑞金北村50栋,电话:84604801。

  调研科审核时间:明故宫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二下午(14:00-17:00)、将军路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三的上午(8:00-12:00)。地点:明故宫校区综合楼02-13,电话:84892467,对需要批量审核的须提前预约。

  2.外籍留学生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在具备上述材料后,由申请人本人到入境时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的派出所办理。

  3.不符合上述第一条办理条件的人员,必须按附件2(公安部门指定格式)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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