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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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4-24 20:52:59
办理条件

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能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6年1月1日前只生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仍可以继续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证》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办理材料

原配夫妻:

1、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结婚证明;

3、孩子准生证;

4、出生证;

5、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

6、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离婚对象:

1、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离婚证明。

丧偶对象:

1、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丧偶的证明。

再婚对象:

1、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离婚证明;

3、结婚证明。

办理流程

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提交到单位或居委初审——经计生办审核——经区计生委审批——计生委发证及奖励。

温馨提示:《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到所在单位领取,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宁波市独生子女证关于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宁波市独生子女证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计生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

电话:0574-87258703

宁波市江东区人口计生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舟孟巷32

电话:0574-87978757

宁波市镇海区人口计生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胜利北路436号

电话:0574-86272062

宁波市计生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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