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指南(时间+方式)

导语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明确了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20种补贴申报方式。

  2025年宁波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指南(时间+方式)

  补贴对象和条件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初次在甬注册企业(不含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自成立之日起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期间未在其他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申请时市场主体经营满6个月且状态正常。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市级统筹区内一次性补贴3000元,其他统筹区结合实际确定。

  申请入口

  1、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2、浙里办APP

  3、线下申报: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申请方式

  本补贴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申请,可在线申请或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资金将在审核公示后的次月发放至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申报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①申请人向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布的经办机构现场或邮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或移动端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②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并作出是否准予核定的决定;

  ③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准予核定决定的,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补贴核定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④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单位选择的送达方式,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等(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需提供),残疾人证等(残疾人需提供)。

  名词解释

  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学历证明: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12/25/art_1229116400_1782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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