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波高新区人才房个人申请条件及对象

导语 高新区管委会于2024年3月18日发布《关于开展高新区人才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面向重点企业和全体人才,分二批销售人才住房。

  2024宁波高新区人才房个人申请条件及对象

  申购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提出申购:

  (1)申购人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或中级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在高新区区域内全职工作,在编在岗,未达退休年龄,且缴纳社保一年(含)以上(海外人才提供劳动合同,非海外人才因工作单位体制原因未在区内缴纳社保的,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下同);

  (2)申购人员应符合宁波市购房政策规定,且在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及高新区区域内无房(已婚者夫妻双方无房)。

  政策来源:宁波高新区财政局,原文http://www.nbhtz.gov.cn/art/2024/3/18/art_1229021956_4369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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