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海县安居补助申请条件

导语 关于宁海县新引进应届毕业生生活安居补助受理的公告已经公布,补贴分两批申报,2024年7月1日零时起,宁海县新引进应届毕业生生活安居补助停止申报。

  2024年宁海县安居补助申请条件

  适用对象

  2019年3月1日——2023年8月21日(含)期间来宁海的新引进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一年内来宁海就业,且毕业之日起18个月内在宁海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未在宁海县域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给予生活安居补助。

  申报说明

  经审核退回需申请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申报记录,申请人应当自系统退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充材料,并在申报系统继续提交申请,我局按原规定予以办理。逾期未在申报系统修改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的,我局不再受理。

  政策来源: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4/3/4/art_1229092181_59129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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