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县犬类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

导语 宁波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准养登记制度,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繁殖、经营烈性犬和列入禁养名录的大型犬。

  宁波象山县犬类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目前城市化进程和未来发展规划,现将象山县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通告如下:

  1.丹东街道、丹西街道:滨海大道以北的丹东、丹西片区为重点管理区;

  2.爵溪街道:除前岙村、白沙湾村、牛丈岙村、公屿片三村、甸平山、南韭山和北塘园区外为重点管理区;

  3.石浦镇:渔港路以北,葛峙农村以东,铜瓦门村以西,五星村以南为重点管理区;

  4.西周镇:瀛广村、东瀛村、瀛洲村、弘瀛村为重点管理区;

  5.鹤浦镇:鹤翔村、鹤进村、鹤渔村、鸭嘴头村、蟹厂村为重点管理区;

  6.大目湾新区为重点管理区。

  上述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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