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何规定?

导语 医疗费支付待遇包括:门诊治疗(含急诊)、住院治疗(含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住院期间院外检查购药)、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转外地就医待遇、大病保险待遇。

  2023宁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何规定?

  医疗保险用药、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分甲、乙两类药品和项目,部分药品和项目根据疾病种类、疗程限定使用范围。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乙类医疗服务项目需先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乙类药个人自付比例一般为1%或3%,个别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为5%),再按医保待遇支付。出院时,需带与本次住院治疗相关药品的,不超过15天量,出院后尚需进行相关治疗及使用相关医用材料的,不应在住院医疗费中预先列支。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xAB6RFGH8CiUSt2ehjyJ-w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职工医保】获取宁波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基数、门诊+住院报销比例、退休补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异地就医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