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职工医保门诊待遇(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导语 医疗费支付待遇包括:门诊治疗(含急诊,下同)、住院治疗(含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住院期间院外检查购药,下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转外地就医待遇、大病保险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就医,可享受怎样的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年度(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门诊就医每次发生的医疗费累计计算,分为3段,分别为个人账户段、个人自负段、统筹基金与个人共负段。

  参保人员先使用当年账户;当年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这一段医疗费完全由个人自付;年度内自负累计超过规定额度后,进入共负段,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

  待遇具体见下表:

  参保人员在救护车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院前急救费等医疗费,按医院级别享受相应的门诊医疗待遇。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xAB6RFGH8CiUSt2ehjy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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