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新能源购置税热门问题解答

导语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了《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

  2023年宁波新能源购置税热门问题解答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税限额如何设定?

  2024一2025年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2026一2027年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如何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符合相关要求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时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2023年10号公告) 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同时,为引导企业和加快技术研发和升级,还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等情况,优化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技术要求。

  二是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进行明确。即动力电池与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三是为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实施管理要求车企在汽车出厂环节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和符合条件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标注标识,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校验后的标识和发票等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

  四是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情形的处理问题作出明确。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针对新能源乘用车设定了减免税限额,具体怎么计算呢?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2023年10号公告) 规定2024-2025年免征车辆购置税,同时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举例来说,李某在2024年2月5日,购买一辆符合《公告》要求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以销售价格3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 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3万元 (30X10%) ,按免税政策免税额为3万元,未超过3万元的免税限额,李某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以销售价格5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应纳税额为5万元 (50X10%)按免税政策免税额为5万元,超过免税限额2万元,李某可享受3万元的免税额,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2万元。

  《公告》规定2026-2027年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同时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举例来说,张某在2026年3月1日购买一辆符合《公告》要求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以销售价格3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3万元(30X10%) ,按减半征收政策减税额为1.5万元 (3X50%) ,因未超过1.5万元的减税限额,按政策规定,张某可享受1.5万元的减税额,需缴纳车辆购置税1.5万元;以销售价格5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应纳税额为5万元 (50X10%) ,按减半征收政策减税额为2.5万元(5×50%),因超过1.5万元的减税限额,按政策规定,张某可享受1.5万元的减税额,需缴纳车辆购置税3.5万元。

  “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如何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为配合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创新发展,从引导和规范的角度,允许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以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作为车辆购置税征税对象。为准确区分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要求销售方销售时应分别核算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并与动力电池分别开具发票。符合以上要求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时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实施后,购车人和汽车企业在操作上有什么变化吗?

  在车辆销售环节,购车人申报享受车辆购置税时沿用此前方式,基本没有变化。

  在车辆生产环节,对已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此外,对已列入《目录》、符合规定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还应在“是否为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字段标注“是”。

  政策来源:宁波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_klN0J_k-bOm71i9KDzG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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