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非本省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延缴政策

导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包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等,目前,非甬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宁波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养老保险。

  宁波非本省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延缴政策

  非本省户籍人员:

  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在宁波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可向最后的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延缴。延缴时请随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养老金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本人领取待遇时的年龄相对应,其中50周岁为195个月,60周岁为139个月。

  政策来源:余姚人社,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VxdOpIrvE5RK8gpcUNuC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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