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房票怎么使用?

导语 《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具体的房屋征收项目如果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被征收住宅用房(含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用房),按规定制定房票安置方案并经区政府批准的,都可按房票政策实施。

  镇海区房票怎么使用?

  房票的使用

  根据市区政策规定,已经出具的房票,应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购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范围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可选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范围可在房源展示超市中确定,而是否可选二手房,以公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出具的房票在镇海区范围内使用的,按照本章规定执行,房票在本区范围外(指宁波市内海曙、勤州、江北、北仑、奉化、高新区)使用的,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购房奖励按照宁波市政府及购房所在地的区政府。

  相关规定,由购房所在地政府负担。

  政策来源:镇海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JArt7V52pXJWmYpFgzEw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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