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及材料

导语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职工) 缴纳工伤保险费。

  宁波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及材料

  申请流程

  1、申报

  申请人向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3、医学鉴定

  及时组织相关科目医学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并提前通知被鉴定人进行现场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

  4、审议

  对医学专家组的鉴定意见进行审议。

  5、办结

  事项办结。

  6、送达

  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快递邮寄送达被鉴定人及其用人单位。

  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 一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

  ( 二 )《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三 )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 件、一寸免冠照一张;

  ( 四 ) 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或职业病 诊断鉴定书);

  ( 五 ) 工伤或职业病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首次门诊病历、 出院小结以及各种检查报告单 ( 片 ) 的原件及复印件;

  ( 六 ) 特殊情况,按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要求提交其它相关证 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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