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区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导语 宁波海曙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来了,申请人可向窗口提交相关材料,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宁波海曙区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引进人才申请条件
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本区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在海曙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半年以上社保,或者取得本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并依法纳税。(2021年调整政策,具体以申请时为准)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范围内无房。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市区内无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子女在市区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
(三)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引进人才申请材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 A4 纸):
(一)现住房情况资料证明:
1.承租公房的(含单位自管房、军产房和宗教产住房),提供公房租赁合同;如已参加房改还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 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
2.1983 年 12 月 17 日之前已实际承租私房的,提供所有权 证明和租赁协议(证明)。
3.自住私房的,提供所有权证。
4.居住落政私房、代管产房的,提供私房租赁合同和当地房管部门的证明。
5.房屋征收(拆迁)的,提供征收安置协议和附件(复印件需盖征收单位公章)。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上记载的地址和户籍地址与现 住房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对应地址的房屋情况证明,包括户 口迁出地住房情况证明。
7.住房转让的,应提供房产转让合同或契税证等相关证明。
8.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工作 单位在市三区外的,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房改办(住房保障部 门)出具的未享受福利性住房政策的证明。
9.其他住房情况证明(批地建房或居住集体宿舍证明等)。
(二)《申请审批表》。
(三)《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
(四)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承诺书。
(五)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
(六)申请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 姻状况证明等。
(七)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
(九)申请前 6 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证明。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报方式及入口
1、线上办理
①浙里办APP
2、线下办理(点击查看:宁波海曙区公租房线下申请点(地址+时间))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相关材料,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2、初核单位受理(不超过8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
3、建设部门联合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审核(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
根据各部门共享数据及申请材料,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公示(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
公示结束后,转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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