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奉化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申请对象一览

导语 2020年奉化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申请有哪些条件?申请2020奉化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有什么条件?一起来看!

  2020年奉化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申请对象一览

  适用对象

  申请时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就业居住,并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非宁波市区户籍流动人口,市区指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含宁波大榭开发区)、鄞州区(含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奉化区。

  基本条件

  申请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区就业,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或租住在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登记备案的出租房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奉化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

  (二)本人或配偶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参照《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中之规定,即:1.在城镇地区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2.在城镇地区按规定取得承租权的国家直管公有住房、单位自管公有住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公有租赁住房)或租住在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登记备案的出租房。

  (三)其它条件。1、无刑事犯罪记录(对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违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应暂缓办理落户积分);2、在奉化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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