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行政审批事项,也是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项日常工作,现在《宁波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已经发布
2019宁波划拨住宅的法定继承人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划拨住宅的,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补办出让。
划拨补办出让办理时间
即日起截至5月31日,按照老标准补缴的市区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办理将结束。
过渡期内,申请人可选择按老标准补缴,也可选择按新标准补缴,过渡期后只能按新标准执行。
“划拨转出让”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行政审批事项,也是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项日常工作。为加强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18年7月,宁波市政府出台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办法,统一规范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缴出让金标准。
为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新补缴标准2018年8月21日正式执行后,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2019年5月31日为过渡期截止日期。过渡期内,允许申请人选择老补缴政策和标准,也可以选择新补缴政策和标准。
通俗地说,就是你家的房子,如果土地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上注明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的,不去转成“国有出让”的话,以后卖房子时候,就得补缴一笔土地出让金。如果你的房子绝对不会卖的话,就不用跑去不动产受理窗口交钱办这个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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