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分别是多少

导语 宁波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各职工个人怎么分?所有单位都一样吗?

  宁波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分别是多少

  缴存单位和职工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见角、分进元。

  缴存比例每个单位的月均工资标准都不一样,所以缴费比例都不一样。大家可以直接咨询自己所在单位!但是这个单的缴存比例范围是宁波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哦!

  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420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2017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010元。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在次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上述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18日,申请资料领取和申请受理地点: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三楼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咨询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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