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波不动产登记办理指南(办理材料+地点+流程)
导语 2017年3月,宁波市发布通告,自3月27日起,宁波市本级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涉及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全过程,实行“一次叫号、一次排队、一窗受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需要事先准备什么材料,可以“跑一次”就办好不动产登记吧。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土地权利人或者土地权利变动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三种类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直接申请,自然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二、土地坐落位于海曙、江东及江北规划区内三、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询问表(纸质材料 A4)
2、权源资料(原件)
3、权属调查成果(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详见业务细类收件清单)(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收费-办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本费 :工本费10元/件
登记费 :住宅房屋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房屋登记费550元/件;
申请地点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宁穿路1901号)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