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波不动产登记办理指南(办理材料+地点+流程)

导语 2017年3月,宁波市发布通告,自3月27日起,宁波市本级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涉及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全过程,实行“一次叫号、一次排队、一窗受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需要事先准备什么材料,可以“跑一次”就办好不动产登记吧。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土地权利人或者土地权利变动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三种类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直接申请,自然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二、土地坐落位于海曙、江东及江北规划区内三、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询问表(纸质材料 A4)

2、权源资料(原件)

3、权属调查成果(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详见业务细类收件清单)(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收费-办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本费 :工本费10元/件

登记费 :住宅房屋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房屋登记费550元/件;

申请地点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宁穿路1901号)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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