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区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额度+期限)

导语 宁波市区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多少,小编都整理出来,快来看看在宁波购第二套房能贷多少。

  贷款额度、期限:

  在最高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以内,公积金中心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

  1、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户。其中,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足满2年且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90万元/户;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足满2年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100万元/户。

  2、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 12 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1)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3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2)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最后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共同借款人(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贷款额度测算时,贷款期限超过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主借款人贷款期限;低于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共同借款人实际贷款期限;

  (4)共同借款人本市行政区域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贷款额度测算时,可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首套房及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不高于总房款的70%;第二套房不高于总房款的40%。

  4、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共同还款人可以合并计算还款金额。

  5、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在规定的住房贷款期限内,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

  1、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有一套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3)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借款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1)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有一套住房记录,且该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有一笔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

  3、借款人家庭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或购买家庭第三套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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